工人下班途中车祸死亡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认定为因工死亡。
没有订立劳动
合同的事实
劳动关系工人下班途中,在合理路线和合理时间,遇车祸死亡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申请的,工亡职工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司法鉴定所出具死亡证明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