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离婚,要么两人一起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要么上法院起诉,得到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规定分居2年,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
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
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
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
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