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合同一年,一年未到提前解约,但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必须要等到他们找到下一个租客,然后租金必须等于我们现在的租金吗?还有房东说必须要我们交2个月的押金,我觉得这样不符合合同法

2019-04-15 11:30: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国家法律关于租房提前解约违约金怎么算有如下的规定。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 首先,你要看你合同的内容,看有没有关于解除协议的条款。你要确定,你说的“房东说可以提前两月告知并协议停租”这个意思在合同中有没有体现。如果有的话,那么你完全有理由按照约定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房主返还押金和剩余房租。
    如果的话,那么你只要能证明有这口头协议也可(在实际操作中很不好证明,除非有证人或者录音录像),要是没有证明合同中也没有体现的话,那么剩余的房租就不好要了,至于说押金能不能退回还要看你这押金的性质,如果是按照常理的屋内的家具等的押金,应该能退回来。
    如果违约金等的性质就要不回来了。并且,你提前解约给房主造成的损失,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至于说赔多少还要看你们之间签的合同中是否规定。我建议你,仔细研究一下你们签订的合同,看看你遇到的问题在合同中是怎么规定的,如果规定的对你不利,那么你就被动了,只能找房主协商,来解决此事。
    如果规定的有利的话,那么你就可以拿这合同找房主理论,要求按照合同办。不行就起诉他。所以说房屋租赁合同对你们来说很重要。
  • 租房合同的租金主要是出租人与承租人达成意合,靠合同来约定。目前没有法律或规范性文件来规范,而且这涉及的物价的变化与房屋出租市场的变化,存在着明确的不可知性与不可预见性,很难予以法定的规范。
    但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方式:比如:定期递增,按一定周期比照经济增长比率适当增长(但须承租人的同意并明确约定);随行就市适时调整合同约定的租金额度,如果市场发生了明确变化,合同当事人及时协商达成新的租金标准;参照同地区、地段、同水平的租金进行调整。
    主要是约定明确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方式与责任(比如双方协商不成时给予相应的,特别是合理的预备期的时间后解除合同)。
  •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

    1.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2.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
    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5.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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