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5月9日晚,在办公时间(准备期间)下楼梯时,摔倒扭伤了左脚。8天后,未见明显骨折。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如果属于如何申请赔偿的问题

工伤索赔
2022-09-24 18:40: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下班途中滑倒受伤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等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职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等
  • 工伤赔偿必须以工伤存在为前提条件。职工个人人身遭受伤害是否为工伤,应由企业或者受害职工或其亲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企业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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