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商品房,钱已经付了。这所房子最初三年由卖方管理。这三年,第一年的租金是用来装修的,所以我没有付租金。第二年和第三年的租金已支付。现在卖方违约,不付租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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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按
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对不按
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的,承租人应承担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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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
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与对方协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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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合同起诉对方违约,由于房价近期暴涨,卖方违约的比率大增,诉讼也随着增多。建议你委托律师
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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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