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庭主妇,打扫房间。经过七个月的工作,我有了足够两个月的人手。它使我疲倦的腰部疼痛。所以我提前辞职,告诉我辞职。在我下来的最后两天里,我告诉我,任何不工作的人都不会得到报酬。总金额为1800元。现在他们没有付给我800元欠款。我们没有书面协议和欠条。现在他们不给我800元。如果他们不给我800元我该怎么办
-
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