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胎产假多少天?单位每月发基本工资再从生育金中扣除合法吗
妇幼权益
2019-04-16 09:09: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由于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当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少的时候,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在可能的时候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在必要时甚至可以将其和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符合
计划生育
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产假期间的效益工资、差旅补贴、午餐补贴,属于你应享有的福利待遇。
依据有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于法无据。同时,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扣发效益工资,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禁止性规定。
企业为了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员工在组织中可以定期拿到、数额固定的劳动报酬。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
具体来说,在企业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是员工安全感的保证。同一职位,可以根据其能力进行工资分不同等级。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
合同
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
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
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资(又称标准工资)与辅助工资(又称非标准工资)之总和,即实得工资。
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抚养
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该规定第16条还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假等原因相应减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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