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违约如何处理

2022-09-28 11:2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那么在合同签订后一方违约,另一方则有权作出如下处理: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屋买卖违约的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当事人一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是履行了合同的义务但是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的措施或者是赔偿损失等违约的责任。
    若是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的赔偿数额应该等于因为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之后能够得到的利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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