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坐电瓶车时撞到了人。我正常地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另一方突然过了马路。我什么时候刹车的,还是撞到了他,对方皮肤也受了点伤。我报警了。警方说他们把他送到医院检查。检查表明,头部和骨骼状况良好。后来,当我去交警队时,双方在交警面前签署了一份私人协议,并按了他们的指纹。我预付了1000元的医药费,第二天打电话给我,带他去检查。我可以不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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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依法进行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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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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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叫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后跟结合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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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