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我被调到了另一个岗位,我的工资与前一个岗位相比不足1000元。我平时不付加班费,合同中节省的钱也没有全部付清。我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吗?是否有可能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和奖励?A.

2022-09-28 20:0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中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和完成任务为目的的合同,如果说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的话,那么员工就不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 竞业限制是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
  • 要看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公司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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