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祖父生前公证了一份遗嘱将房屋遗赠给我,可是姑妈叔伯不肯去公证,请问我该怎么样把房屋过户到我的名下?

公证
2019-04-16 12:28: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遗嘱是否公证,法律无要求,但未经公证的遗嘱可以撤销、变更。经过公证的遗嘱要撤销、变更,必须重新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条 【遗嘱的撤销、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1、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指明该房屋归某一继承人所有的,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可以直接根据公证书及相关死亡证明等法律文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不需要其他继承人签字。  
    2、经过公证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指定的财产归属,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继承人可以据此行使权利。  
    3、在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其他继承人对该房屋已经不享有权利,所以,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不再需要其同意或者签字确认。  
    4、如其他继承人对公证遗嘱有异议,认为遗嘱效力有问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抚养人是集体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3.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抚养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5.遗赠抚养协议书草本。
  • 房产遗嘱继承“见证”与“公证”的区别  根据《律师见证遗嘱规则》第三条规定,律师为遗嘱作见证是律师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律师见证证明的遗嘱为律师见证遗嘱。
      此即“见证遗嘱”,是指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  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见证以律师的名义进行,经过律师见证的遗嘱效力相当于自书遗嘱,见证律师只能充当证人的身份,从法律属性上看,仍属于“私证”,而公证是由国家公证机构代表国家进行的。见证遗嘱与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是不同的,“见证”在法律上仅有一般的证据效力,而“公证”则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
    有些公证文书还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有些公证证明则成为某些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  房管部门不办理过户继承人可向法院求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