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11年内买了一栋房子。我发现今年刚搬进来一个月,水表就损失了400吨水。他们去了供水公司,说可能需要找到开发商,因为水管漏水。他们去了房地产公司,说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已经到期。谁对这种情况负责?你对此负责吗?

2022-10-01 04:18: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要看漏水的原因,如果是房屋装修设计等房屋本身的原因导致漏水或者是水管老化、管件松动导致漏水的,因承租方不存在过错,因此承租方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是承租方存在过错的情况,如出门忘记关闭阀门等,则承租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房屋还没有过保修期的,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维修的责任,如果过了保修期的,应该由该楼房的所有业主承担维修的费用。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与开发商建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对方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对方违约,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方拒绝履行合同也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话,您可以收集相关的合同、发票以及证明您的主张的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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