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家单位工作七年半了,没有上保险也没有合同,单位要开除我,该怎么办

2019-04-16 17:40: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1.5%,个人
    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
    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0.8%,个人不交钱。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
  • 劳动者自身无过错而被单位开除的,可以要求单位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解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劳动关系(辞退)的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 首先需要确定自己的案件是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即仲裁委处不处理自己的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处理以下六类案件: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注意:单就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委不会处理,此类案件由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
  • 可以的,没有问题。没有合同与欠条也能够胜诉。没有欠条(借条)仍然可以起诉。但要想得到人民法院判决的支持,除债务人自己承认外,债权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和责任。
    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欠条(借条)属于直接证据。在没有欠条(借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间接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建议债权人在通过一些方式收集一些证据时,可以通过债务人自认的方式,比如找债务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你们存在真实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向债务人通过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
    然后可以通过去法院进行诉讼的方式解决,这种债权一定要尽快解决,可能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可能。只要距您最后一次向他追讨欠款没有超过两年即可,如果超过两年属于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享有抗辩权,法院不会支持您的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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