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我的老家要拆迁房屋 但是我又嫁出去,户口已经迁出去了。老家的房子我拥有继承权,房屋的房产证是我姐的 户口簿户主是我妈的 她们生活在一起。 可不可以通过遗产继承的权利来获得拆迁分房

2019-04-17 11:01: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按《继承法》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拆迁中涉及到的农村房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
    目前,在实践操作中,能够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文件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审批表》、《宅院地使用许可证》、《新建房屋审批表》、《翻建房屋审批表》等。
    在认定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继承人时,还要结合村集体、所属区县的档案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留存的宅基地权属状况的证明文件。

    如果拆迁在没有变更为老人的产权前,该房产在法律上依然是原房主的,不能分割。
    只能先以原房主的名义拆迁,待回迁后,先办成原房主的名下的房产证,再由原房主出手续,办理过户。

  •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 ,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 产时,可以多分。
      
    4、因为遗产涉及房屋这种不动产,通过法院判决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的时候 ,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个价值评估,然后由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按照 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其他继承人以金钱;
      
    (2)、如果没人承担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可以将房屋交给法院进行拍卖,然后 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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