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在工厂工作,然后我提前一个月告诉领导我要回家过年辞职。然后现在老板说我不能提前辞职。如果我提前离开,我会扣除工资或不支付工资,或者明年再支付,我该怎么办?

2022-10-08 15:25: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正式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用人单位有义务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并且办理离职手续

  •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出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与老板谈谈心。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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