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款没有及时支付,项目现场负责人有什么责任

2022-10-11 11:3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包方应在双方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同意后可以延期支付
  • 建设工程施工人主要承担以下两方面的责任:
    1、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281条的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2、施工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主要表现在民事责任,其中之一是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有权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