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欠xx贷借款2000多现在已经逾期两百多天了,目前总欠款为5000多,如果现在他那边起诉我会以什么罪起诉我,而法院会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能够上坐牢的罪名吗?而我昨天又凑了一千元还进去。

2019-04-18 06:09: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商账追收的模式有哪些?目前,企业主要采用三种方式对债务进行追收。一是企业内部人员催收二是委托法律部门三是委托专业的企业商账追收机构。
      如果采用企业内部处理,企业人员对客户的信息最了解,能够与客户保持直接的联系,及时对欠款做出反应。
    但是,企业内部的人员与债务的追回与否没有直接的奖惩办法,导致机会成本上升、影响商业信誉,最终导致帐款的收回无保障。
      法律诉讼对欠款的追收有很好的保障,但是法律诉讼有一定的程序,具有强制执行性,致使企业与客户成为不可逆转的“冤家”。
    再有,诉讼前债权人要付给律师一定的费用,漫长的诉讼时间及诉讼结果也难以保证欠款被收回。
      专业的企业商账追收公司在接受债权人的委托后,以第三方的姿态出现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制定可行性的追收方案,对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与客户沟通,有良好的时间保证,对债务的追回有很好的保障。
      总之,三种方式各有利弊,为保证欠款及时、完整的收回,要求执行人员在案件追收前期,对案件本身要有详尽的了解与分析

  •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和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4、利息支付问题,有关借款的利息利率问题,《合同法》第211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欠款的利息利率问题却没有统一的规定。
  • 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拥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必须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不偿还或者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能起诉担保人,所以,就不能只起诉担保人。
    而在连带保证中,债务人与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或者不偿还的时候,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代为偿还,如不履行担保责任,可以只起诉担保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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