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朋友几年前跟他女友分手时放下狠话说要杀了她全家,前几天朋友的女友的弟弟失踪了,她报警了,警察怀疑我朋友谋杀了她弟弟,但是我朋友有不在场的证据,请问这种情况下怎么才会被定性为故意杀人罪?我朋友会不会坐牢?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才能无罪释放?我朋友是不是可以起诉她诬告?要求公开赔礼道歉?

死刑辩护
2018-09-28 23:5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1、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2、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3、故意杀人罪的主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 正常成年人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有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你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另外警方从没有规定失联超过24小时才能报警的说法。报案与警方立案是两个概念不能混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 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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