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人身伤害,额头伤口5厘米长,深见额骨,眼眶骨折,伤情鉴定是什么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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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司法鉴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
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这就是我们在前文提到的现场
证据材料。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这是我们在前文提到的病历资料、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等。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准备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通常情况下,受理鉴定申请的鉴定机构会有专门的表格,将鉴定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证据,逐一清点、标注、装订、编号,列在一张清单上,由提交人审核后,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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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3.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伤残等级大约在10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
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
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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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鉴定是以病情经治疗稳定后为准。
1、轻重伤的鉴定,是以伤后当时的创口(深达皮下部分)的长度,或者愈合稳定后的疤痕长度来定伤的,与缝合针的长度无关。
2、你说的原伤口长度,是否是医院病历所说的长度?医院医生一般不会用尺子量长度的,所以不准确。
3、只有法医鉴定的时候才会量创口或疤痕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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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后,在伤者的到救治并且方便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伤情鉴定。伤情鉴定的鉴定结果会作为双方进行车祸赔偿的依据。同时还应当考虑双方的责任大小,这个则主要时依照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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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