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8个月,公司领导想在完成任务后取消这个职位,所以我在月底之前被解雇了。公司会根据劳动法赔偿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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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合法的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但是如果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的理由辞退员工的,属于合法辞退,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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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辞退有否补偿的问题,按照《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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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该怎么要求赔偿:
1.双方协商;
2.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3.提起
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4.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注意要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才能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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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