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怀孕了,公司想解雇我。我提出了相应的赔偿。公司不同意,但降低了工资基本工资,但整个部门都降低了工资。我想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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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将扣罚的工资补足或继续履行劳动
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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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变相辞退的规定,公司单方面降低工资是不合法的,您可以申请劳动
仲裁。工资待遇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公司想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是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才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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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该怎么要求赔偿:
1.双方协商;
2.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3.提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4.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注意要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才能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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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