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这里因高压线动迁,征用农民土地,同一个镇,一个可以拿一套房作补偿,而我情况一样,是另一个村为何不可以拿,新建小区全是动迁户。可为什么镇里可以批准我同一个组的人也可以建房,镇里在建时,多建了几套房子,我因为看到他们不是动迁的可以建,加上镇里还征用我六亩田,所以我自已拿了一套,可镇里说我不合法,处处刁难我,不给我电,所动迁的,自建的,配合费只收一万,而对我一个人要用文件,让我交七万,到现在也不能解决此,事件,请问我做法对吗,该怎么办?谢谢你回答!

2019-04-18 16:35: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补偿标准:征用土地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征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耕地(含园地、鱼塘、藕塘,下同),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   
    (二)征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耕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   
    (三)征用林地、牧草地、苇塘、水面等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至六倍;   
    (四)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至七倍;   
    (五)征用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征用耕地,其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征用林地、牧草地、苇塘、水面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邻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二)被征用土地上的树木,凡有条件移栽的,应当组织移栽,付给移栽人工费和树苗损失费;不能移栽的,可给予作价补偿;   
    (三)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折价补偿,或者给予新建同等数量和质量的附着物。
  •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建好房屋后出售需要注意的:注意:
    (1)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且满五年才能免营业税;
    (2)买方是首次购房享受契税优惠。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以自己制定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该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于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该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确认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缴纳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
    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 1、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 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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