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在十字路口被自行车上的一辆电瓶车撞倒。我的门牙断了,没有报警,对方也没有赔偿。我现在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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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撞人当时没报警可以补报案的。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是可以补报案的,交警部门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要书面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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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撞人应当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双方过错程度,确定双方责任分担比例。双方可申请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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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
交通肇事罪的话,可以通过交警部门或私下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如果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法院判决之后,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被告需要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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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