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酒店的前台工作。我很生气。老板说15天的试用期是每天100天。在此期间,我的家人要求我回去。第15天,我要求辞职。他说我需要提前一个月离开。后来,他让我几天后再来。不到半个月后我就这么说了。然后他说,如果有人被录用,我将被允许离开。如果有人在三天内被录用,我会得到报酬。如果有人在一周内被录用,我会得到报酬。但我已经做了四天了,他没有雇佣任何人,让其他人休息来安排轮班,让我继续工作。我需要做什么?我可以不做就要求薪水吗?没有合同,一切都说出来了

2022-10-23 17:27: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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