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劳动合同解除后想追讨加班费的时限是多久?因为单位后面还有一笔年终奖。要在大概半年后发,在年终奖发完后再追讨加班费是否比较好?有考勤记录是否能作为追讨加班费的依据?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19 16:26: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追讨加班费,加班费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平时工作日加班的是正常工资的
    1.5倍,周末加班是正常工资的2倍,公众假期加班是正常工资的3倍,你得有证据证明你什么时候加班多长时间,否则无法追讨。
    2、有关公积金问题请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有关医保问题,请向医保中心投诉
    3、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有权不续约,但在合同期满前或期满后一个月内通知你,否则你们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4、请向劳动部门申诉
    5、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你们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
  • 申请劳动仲裁并不意味着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某个劳动争议事项,如拖欠工资、不付加班费等,但在仲裁过程中你仍要继续上班工作。一旦仲裁裁定单位应发放工资、补偿加班费等后,仲裁就结束了。
    至于你和单位的劳动合同是不以仲裁而影响。
  •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
    )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特别提示:系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及劳动教养。)
  • 那些情形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本条中的“暴力”是指对劳动者实施捆绑、拉拽、殴打、伤害等行为。“威胁”是指对劳动者施以暴力或者其他强迫手段。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行为。企业强迫劳动者劳动,如把劳动者非法拘禁在特定的场所,强迫其劳动,是严重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的行为,是非法的,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对于用人单位不顾及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对从事危险作业,如采矿工人,高空作业人员等,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强令劳动者进行作业的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并撤离作业场所,并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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