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饭店打工,有病了和老板说不干了,老板说工资不给了,欠我十八天的工资,一干二百元钱,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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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劳动仲裁后还是不给工资怎么办?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劳动
仲裁,用人单位依然不给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实际上,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案子很好解决,到人民法院申请一个支付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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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首先要弄清楚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哪里,然后进入劳动仲裁委员会后,填写三个表:
(1)申请书;
(2)
证据材料清单;
(3)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因此,申请之前一定要收集好证据,知道单位的正确地址。
需要收集的可证明单位职工身份的证据可以有:
(1)书面劳动
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保缴费证明、考勤记录;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5)其他能够证明劳动
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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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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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债权优先于担保
物权(
抵押权)。
2、在企业破产案件中,担保物权享有人可以在破产分配中直接就该担保物权获得优先清偿,不需要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如就担保物的价值清偿后仍不能全额偿还的,剩余债权可以普通债权的形式申请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3、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工资债权优先于税款、罚款及普通债权,但不能优先于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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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