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第一次工作时,我不知道我离开时必须办理辞职手续。我告诉主管我已经辞职了。她没有办理辞职手续的摘要。或者她比计划提前了一个月,或者没有工资。现在五个月过去了。他们不付薪水,给我这个A。在我看到之前,他们说XX早班有三班。几个人离开后,他们开始休息四天。有时全班从上午9:00到晚上11:00,有时中午12:00全班每周有三天,然后他的父母不同意他的观点。他什么也没说。现在他们的态度是不给我应得的薪水。他们也拿着这个来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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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能够证明你们之间有
劳动关系,那就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补缴社保,支付补偿金,支付双倍工资。请问您在单位工作多久了?月薪多少?有工作服、工作牌、工作证、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入职申请表等等
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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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用人单位一直不付薪水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到
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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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