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无故辞退,公司不肯赔偿经济补偿金,而且当月工资也没立即发给我,拖到下一个月才转帐给我.而且只开离职证明,我当然不愿意接受,要他们开辞退证明,他们后来开了一份对我不利的辞退证明,当时我见行政部的人乱放公章,我就自己打印了一份辞退证明(证明的内容真实,并无虚言),加盖了公章,就离开了公司,当时也没人看到,但公司有监控,有可能拍了下来,现在我拿这份证明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在庭上出示监控,哪我在庭上应该怎样应对?这个监控会对我不利吗?会反诉我吗?我当时这样做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