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个耳机,各种小问题,保修期内换新,店家换了个坏的,退回后店家说没货了能不能店里选一个新的(耳机已经下架当初花了400,店内都是一百多的)我不同意后说维修坏的然后给我寄回来,我不同意,协商无效,店家后来不理我,无奈投诉官方客服后店家说去工厂调货,这种情况是否侵犯我的消费者权益,我可以申请退款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0-28 12: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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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有约定可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家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
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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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消费者首先可以找购买商品的经销商进行退货或者换货,如果经销商故意不同意退换货的,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拨打投诉热线投诉;根据法律规定,销售者出售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是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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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投诉,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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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