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在哺乳期,产假结束回公司就职,公司当时劝退我,但是又不给我赔钱,但是可以帮我拿失业保险金,我没同意 ,现在我自己想离职,想领取失业保险金,公司又不给我办了,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这种情况是不是只要公司给我办理了辞退手续,我就可以正常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我是否在哺乳期社保局会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20 07: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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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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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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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一般而言,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都依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来领取失业保险金。
单位招用的农民
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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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各地领取的月标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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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