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过期,本人去不了能办理吗

2022-10-28 18:2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当事人的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在外地办理。本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后缴纳费用,等待一段时日,就可以领取身份证。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到期了,不是必须要本人回本地办理,也可以在异地办理。本人已经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过指纹身份证或者已经在户籍系统录入过指纹资料;本人在居住证异地居住而且办理了当地居住证;本人的户籍满足居住证异地办理条件的都可以在异地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身份证到期了不回家可以补办,在居住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由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到本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申请,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后,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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