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0-28 21:3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赠与的房产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1、当事人结婚后父母赠与房产,约定是赠送给一方的,那么房子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赠与房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房子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婚前赠与的房产,属于一方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不一定属夫妻共同财产,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在结婚之后的赠与的房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若在结婚前赠与房产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其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得认定为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不是一定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若结婚之后的赠与的房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若在结婚前赠与房产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其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得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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