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或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加上女方的名字,离婚后女方能分享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5-10 12: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的房子婚后加名字离婚一般是能分割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购买的商品房依法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商品房依法由夫妻共同共有,如果一旦离婚,该房子需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 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