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夫妻离婚,房子是女方婚前财产,婚后房贷一起还的,离婚后房贷应该补给男方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0-29 06: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子的所有权归产权人一方,但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还房贷,虽然房子还是属于婚前购买一方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两人离婚,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增值部分,由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个人贷款买的房子婚后还贷,如果没有特别的婚内财产约定,那还贷部分以及还贷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如果双方有婚内财产约定协议,婚后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还贷,那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的存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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