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下有一个机器制造店扰民,关上窗户都还很响,附近几栋的居民都苦不堪言,请问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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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邻居扰民的处理方式:
1、可以打110报警热线,求助警察;
2、可以向物业投诉;
3、可以与楼下邻居协商处理;
4、当扰民造成损害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邻居赔偿。
法律依据:
《
民法典》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
相邻关系。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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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噪音扰民的标准是:
1、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白天超过55分贝、晚上超过45分贝即为扰民;
2、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白天超过60分贝、晚上超过50分贝可认定为扰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通过制定管理规约或者其他形式,约定本
物业管理区域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由业主共同遵守。
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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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故意制造噪音,楼下有以下处理方法:
1、向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等投诉,寻求物业帮助;
2、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让公安人员上门帮忙进行劝解,如对方不听劝告,公安人员将会予以警告处罚,警告以后还是不改,将会处以罚款。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
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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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