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的条件有:
1、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2、具体的
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3、具体的投诉请求;
4、投诉的日期。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