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买了两条打底裤,100元,质量真是太差,穿一天就不行了,另一条未穿,所以我想退货,但我找了店家,不给退,最后全新的换了一条,穿过的就不给处理了,我知道100块很少,没必要,就是心里觉得及其不舒服,本来是想不退直接投诉的,后来男朋友说才换了一条,我还是想投诉,请问我该怎么做,金额这么少,投诉会受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0-29 20: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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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店买衣服不给退,消费者可以选择和解、协商、
仲裁、诉讼四种方式来维权。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消费者协会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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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衣服退换货法律规定:衣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符合法定解除
合同条件的,可以自收到衣服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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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买衣服可否退货情况:
1、如果是商品本身质量问题是可以在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
2、如果不是因为质量问题,当事人退货只能和销售者协商,协商一致可以退货。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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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