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贷款还不上,需要儿女还贷款吗?

债务追讨
2022-10-30 07: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爸爸欠的贷款不需要子女偿还,法律规定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应当由个人偿还,子女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除非其爸爸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儿子贷款父母不需要还,父母没有偿还成年子女债务的法定义务,双方不存在连带责任,父母是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除外。成年子女死亡父母继承其遗产的,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父母欠银行贷款原则上无需子女还,由父母双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案如果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定,子女就要承担债务,在遗产范围内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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