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想解除员工合同的条件有:
1、用工单位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解除;
2、用工单位符合规定的经济性裁员条件要求的,可以解除;
3、用工单位可以证明员工具有法定过失情形的,可以解除。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