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到期了,没有在签,现在公司可能要关门了,安排我们到其他厂去上班,我们是可以不去吗?我们要怎么维护我们的劳动法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30 08:3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能。如果签了两份合同,在工作过程中造成其中一家公司的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只是兼职打工,对上一份企业并没有实际损害,则去其他地方上班并不违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如果签了劳动合同还能去别的厂。但是在后一个厂的工作不能给前一份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如果严重影响前一份工作的任务进度和质量,则前一份工作中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如果签了劳动合同还能去别的厂。但是在后一个厂的工作不能给前一份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如果严重影响前一份工作的任务进度和质量,则前一份工作中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可以直接不续签,但要依法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员工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公司要补偿其一个月的工作。但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不续签,且公司没有降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的,则不用补偿员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