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按照双方约定处理垫付工程款。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及其利息有约定,按其约定处理;未约定垫资的,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的,按工程价款进行结算;未约定利息的,就不能要求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一般按照双方约定处理垫付工程款。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及其利息有约定,按其约定处理;未约定垫资的,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的,按工程价款进行结算;未约定利息的,就不能要求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