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哪些情况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予受理

工伤索赔
2022-10-30 11: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受理,必须由司法部门委托才能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指定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那么,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有办理时限吗?下面将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在实际生活中,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是有办理时限的,其办理时限有以下规定:第
    一、鉴定事项办理窗口,对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即时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将材料转交劳动鉴定办事处;第
    二、劳鉴办自收到鉴定事项办理窗口,转来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5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送交鉴定事项办理窗口。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第
    三、鉴定事项办理窗口,自收到劳鉴办送来的,鉴定结论之日起,10日内将鉴定结论送达;第
    四、鉴定工作结束后,30日内整理归档。
  • 当事人对劳动能力评残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果之日起的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但是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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