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电动车碰到人,那乘坐者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0-30 15:4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人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以上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骑电车带人被撞可能有责任。骑电车只有带人这个行为的,那么无责任,有其他违法行为的,那就有责任。但具体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骑电车带人违反交通规则被撞有责任。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的,无法确定责任时可以向交警部门报案处理,交警根据双方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和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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