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出差去北京,下班回宾馆的路上不慎崴脚骨折,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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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出差途中遭遇车祸应当认定为工伤。
公司员工出差途中遭遇车祸,是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遭遇事故伤害的情形,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五)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在负责工伤认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表填写);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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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待遇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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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遭遇非因本人原因的
交通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要求单位认定工伤,自事故之日起超过1个月单位未申请认定的,工伤职工可在一年期内申请工伤认定;具体建议咨询律师后按律师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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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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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