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扻对方借据丢失没给我,他打个收条可以吗?

债务追讨
2022-10-30 16:3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丢失了可以与对方协商重新补写再由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如果对方不愿意并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收集其他可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把欠条丢了可以要回来钱,欠条丢了,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在其偿还债务的时候出具一份收条,如果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的证据材料仲裁或者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还完钱后借条是要收回并销毁,若不拿回借条对方还可以要求还款。债务人如期履行债务,并取回了留给债权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借条,应将该借条销毁,避免产生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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