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电动车不带头盔被罚了20元,但是罚单丢了怎么办

行政处罚
2022-10-30 18: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动车罚款单丢了可以到交警队补办一张,然后去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电动车罚款单丢了,当事人可以到交警队补办一张,然后去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从2020年7月1日起全国开始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所以电动车驾驶人不带头盔是属于违法的,需要根据当地的交通法规来确定具体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年满十六周岁;
    (二)按照规定悬挂号牌;
    (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在确认安全后驶入相应车道;
    (四)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混合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六)转弯、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时减速慢行,并提前开启转向灯或者鸣喇叭;
    (七)佩戴安全头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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