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妈妈离婚了,判给我妈了,能改吗

子女抚养
2022-10-30 22:26: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是可以,但是有条件的。改名字必须要经过孩子爸爸的同意。双方对改名字协商一致的那就可以改,如果离婚双方就孩子更名问题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变更子女姓名的,那就是法律禁止的。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获得了直接抚养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但不能借此否认另一方与子女的亲子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随着婚姻关系的终结而归于消灭。
    因此,一方想改变子女的姓名,必须与另一方协商,达成共识之后方可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姓名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