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下他是六号九点进拘留所的律师,拘留十五日,要几号才出来,

行政处罚
2022-10-30 23:3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司法拘留期限是从交付给公安机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拘留的时间是三天,三天内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会申请批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并且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刑事拘留的时间应当在采取刑事拘留次日起计算,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之后的二十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拘留十五天的,在拘留期满后会放人。被拘留人拘留期满后,拘留所会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从收拘当日到第二日为一日。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拘留所。拘留所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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