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受伤后,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有
工伤赔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费的,则由单位来赔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
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