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一直没有下来,婚后才下来的女方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这算婚前还是婚后的财产?

2019-04-20 13:01: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认定过程中,对于双方中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通常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该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会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由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来进行抚养,双方有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

  • 1、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
    3、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
    4、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5、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他有权利分割。
  • 当事人由于房产证产生的房地产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先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方预交,败诉方承担。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房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争议的性质及争议财产的价值,实行比例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
  •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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